【生活資訊】11月地價稅開徵

                                 

整理/新聞室

地價稅11月1號開徵,稅捐處說明,每年的納稅義務基準日,以8月31日切分。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造冊的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地價稅單將寄給8月31號當天的所有權人。如當年度內有買賣土地,記得在簽約時就協議或請代書拆算結清當年度地價稅,避免爭議。

稅捐處重申,地價稅的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10,不過地價稅是地方稅,稅率以同一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高低計,稅率從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累進課徵。至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是千分之2課徵,稅率低且不累進。民眾收到稅單後,務必注意兩大重點:

首先是「稅地種類」,稅單所載的稅地種類可分為「一般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及「公共設施保留地」,民眾可以自行檢視繳款書上填列的土地面積、地價及稅額是否有誤,如發現自己的土地其實符合特別稅率用地或減免稅地規定,可是仍被列在一般土地者,雖已超過9月22號申請期限,但只要盡速申請更正通過,明年就可以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


再來是「課稅土地清單」,民眾可一併檢視各筆土地地價稅額,以了解各筆土地課稅或免稅情形;但是土地超過30筆者就不列載。如有課稅明細需求,可親臨稅捐處辦理,或至稅捐處網站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線上申請核發。

財政部也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台幣3萬元以下者,可以到全台便利商店繳納;或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另外,也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的APP進行繳稅。

最後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納稅義務人,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今年11月30號在帳戶內預留足額的存款,以備提兌,但稽徵機關不會以電話要求確認存款帳戶餘額,請務必小心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