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報稅月登場〉4-7年級生看過來 善用扣除規定減低所得稅

資料整理/新聞室

 

5 月報稅季即將到來,2017 年綜所稅結算申報與 2016 年相比,最大的兩大改變在於免稅扣除額的增加,以及納保法上路,基本生活費不課稅。以下提供幾個建議,讓4、5、6、7 年級生報稅時可以針對個別需求,善用相關扣除規定,減低所得稅款。

 

 

  • 7 年級生:利用網路申報,及早拿到退稅款。

7 年級生剛出社會,所得來源相對單純,通常都只有薪資所得,如果是單身的話,年所得沒有超過 17.8 萬元、夫妻兩人沒有超過 35.6 萬元,因為沒有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可以不用申報所得稅。

不過,公司給付薪資時,如果有扣繳稅款,這個時候因為不用繳納所得稅,或因為適用的所得稅率較低,公司扣繳稅額高於所得稅申報結算的應納稅額時,則必需辦理所得稅申報,才可以將該扣繳稅款退還,因此,7 年級生可以選擇以網路申報,退稅時屬於第一批退稅,7 月 31號就可以拿到退稅款。

 

  • 6 年級生:善用列舉貸款利息和房租費用扣除。

6 年級生大多已經成家立業,可能開始背負房屋貸款,如果每個月貸款利息超過 1.5 萬元以上者,建議可選用列舉扣除,因為貸款利息已經超過標準扣除額 18 萬元,並且除了貸款利息外,健保費及其他保費也可以列為扣除項目,增加扣除金額,可減低所得稅負擔。

如果是屬於租屋族,每月租金超過 1.5 萬元者,可考慮選擇列舉扣除,因為全年租金超過標準扣除額 18 萬元,可選擇列舉扣除,也可減低所得稅負擔。

 

  • 5 年級生:利用納保法基本生活費用規定,增加可扣除金額。

5 年級生正值壯年,但也是負擔最沉重的時候,上有高堂老母,下有子女。去年納稅義務人保護法生效,新增基本生活費門檻,像是家戶「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超過所得稅法規定免稅額、扣除額 (標準或列舉二擇一),以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數的部分,可以從納稅者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以納稅者一家 6 口,本人 (年薪 150 萬元)、配偶、兩名未成年子女及 兩 位年滿 70 歲直系尊親屬為例,每人基本生活費是 16.6 萬,6 人為 99.6 萬。如果採標準扣除額,免稅額 61.6 萬,標準扣除額 18 萬,薪資扣除額 12.8 萬,全部加總為 92.4 萬,低於 6 人最低基本生活費 99.6 萬,99.6 萬減去 92.4 萬為 7.2 萬,意思就是可以在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7.2 萬元。

提醒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依所得稅法規定,須符合民法具有家長家屬關係者,及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視為家屬的規定,未滿 20 歲或滿 20 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也可減除其免稅額。

另外 5 年級生可能也處於小屋換大屋階段,出售不動產如果有利得,在舊制下通常會讓出售年所得驟增,導致所得稅適用稅率變成 40% 或 30%。如果是換屋族,一定要善用重購自用住宅退稅規定,不管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只要買賣登記在 2 年以內,並辦竣戶籍登記,符合自用住宅規定,並且是小屋換大屋,則可申請退還賣屋的財產利得所得稅。

 

  • 4 年級生:申辦自然人憑證查調所得,善用列舉扣除醫藥費扣除額。

4 年級生已邁入或已經準備邁入退休階段,所得大多以被動所得居多,像是利息、股利或金融商品,因為所得來源多源,為了避免漏報,4 年級生可以考慮申辦自然人憑證,以網路查調所得,避免漏報被稅局連補帶罰。

此外,4 年級生如果家中年邁的雙親因患慢性疾病又行動不便,委託護理之家照護父母親的生活起居所支付看護費,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主張列舉扣除醫藥費用,但需注意僅限於醫療行為,如果不是醫療行為不能列入。所謂一般護理活動,包含「日常生活護理費」及「照顧服務費」,該照護費就是處置費,並沒有包括醫療相關行為,如果需要開立醫囑或藥物處方則會協助門診看診,並另開立醫療收據。

如果是以股利所得做為退休資金來源存股族應注意,依明年股利稅改新規定,存股族明年就股利所得可以二案擇優適用,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 8.5% 計算可抵減稅額,享有抵稅或退稅優惠。整體而言,這次股利稅改對小股民來說,如果不是選擇分離課稅,因為股利所得稅額扣抵有上限,如果全年股利所得超過 94 萬元以上者,就無法再享有退稅的小確幸了。

 

    今年所得稅申報有小部分調整修訂,民眾報稅時應該多注意這些規定的調整,避免申報錯誤造成權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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