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注意!地價稅11月開徵

整理/新聞室

今年地價稅11月1號開徵,繳納期間到11月30號。財政部提醒,地價稅課稅期間為當年1月1號到12月31號,但會以8月31號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人,向其課徵全年地價稅。

由於地價稅是採總歸戶制,因此同一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會合併成一張稅單;如果所有土地位於兩個縣市以上,將分別收到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寄發的地價稅稅單。

財政部提醒,逾期繳納者,每超過兩天將按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超過30天沒有繳納,稽徵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民眾收到稅單後,如果對稅額或核課內容有疑問,可以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更正。

另外,由於受到國內新冠肺炎影響,納稅義務人如果受到波及,例如: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紓困、補貼、補償及振興,個人因為服務企業受到疫情影響而減班休息、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無法在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一年或分36期繳納。

相關規定、申請流程及申請書格式,可在財政部網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查詢或下載,如果還有任何疑問,可用稅單上的聯絡電話、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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