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觀察站:京華城風雲

京華城為容積率槓上北市府:爭合法權益,求行政公正

文/新聞室

台北市東區百貨地標京華城購物中心,當初2001年熱鬧開幕,引發不少話題,也是國內工業區變更商業區開發首例。原本是都市開發的典範之一,但是因面臨台北市府政治因素影響,前郝市府時期即擅自變更容積率解釋,造成爭議。京華城近期持續爭取自身權益之外,也引發股東及周邊地主站出來,向今柯市府醞釀持續抗爭,討回應有的權益。

京華城占地近5,000坪,前身為唐榮鐵工廠,威京集團1987年購得唐榮鐵工廠土地,在1991年以捐地30%方式,同意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創下國內工業區變更商業區首例,促進城市發展。公告捐地前容積率392%,捐地後容積率560%,限制只能作為公共服務空間、國際購物中心、國際觀光旅館、辦公大樓、文化休閒設施、停車場共六種用途。

1998年陳水扁市長任內,增加回饋2.2億元。這件都市開發案,京華城當年捐出3成土地及2.2億元,才換得商三560%的合法容積率。京華城表示,京華城捐地大約2,400坪,每坪以800萬元計算,市值就高達200億元,取得為商三容積率為560%,有合法對價關係。

但從前郝龍斌市長時代開始,疑似因威京集團所屬的中華工程公司揭發台北市喧鬧一時太極雙星弊案,自此台北市政府對京華城基地容積率解釋,就由原本560%降為392%,歷經郝龍斌,柯文哲兩任市長的十年間,京華城七度向市府遞交申請案都被打回票,即使監察院還其清白也發糾正函文給市府,但是權益仍被漠視。

監察院針對這項爭議,在105年1月就已對北市府提出糾正案,糾正案文中指出,依據京華城在2001年完工並取得的使用執照,總樓地板面積約為111,919平方公尺,這個面積就是以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560%作為計算基礎得來的,顯見整塊計劃區域容積率絕非目前市府的392%,北市府所述392%係指捐地前,捐地後容積率為560%。

    京華城土地從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的過程,如依照北市府所述,捐地30%,依照560%X剩餘土地面積70%,得出392%的數字的邏輯來推算。如果當時要求捐地40%,則計算方式為60% X560%,得出336%,無異是捐地越多,所取得的容積率會越少,如此邏輯不通的計算方式,大大影響企業及民眾權益至鉅!

北市府都發局則只發布新聞稿回應,為解決爭議,都發局已舉行論壇,也邀請京華城代表出席,論壇結束後也充分提供討論平台,也會儘速行文京華城;如京華城不同意市府認定,可循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然監察院已有明確認定,北市府此舉疑似為之前公務人員行政疏失解套。而法律途徑冗長又曠日費時,京華城長期虧損,急需強心針來進行改造,京華城強調,未來改裝是商場提高營收之必要的方式。希望恢復容積率560%,並期望北市府解除第三種商業區使用六大限制,才能夠真正因應市場及消費需求,來增建一般觀光旅館或住宅,重新活化企業。期盼柯文哲市長真的能夠成為「公平正義的化身」,拿出政治魄力,進行明快的斷決,依法辦事,才能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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